■ 吴之如 文/画
东北网报道,日前,由哈尔滨市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惠农聚宝集团法定代表人陈某涛集资诈骗案”一审判决,被告人陈某涛犯集资诈骗罪一审被判处无期徒刑。陈某涛向10余万名投资人销售虚假理财产品,金额超过100亿元,至案发共计造成被害人实际损失金额17亿余元,其行为已构成集资诈骗罪。
明明是诈骗团伙,却打起“集团公司”的旗号,更起了个好听且颇具迷惑性的名字曰“惠农聚宝”,让人误以为真是为农民兄弟做好事、帮乡亲们理财致富的“积德钱庄”。一番操作下来,十来万投资人居然被这个骗子公司灌足了迷魂汤,集巨款买了他们炮制的虚假理财产品,金额竟超过100亿元,造成被害人实际损失金额17亿余元。如此惊天大罪,判这个诈骗头目无期徒刑实在毫不冤枉。有道是:
广撒诱饵设套圈,集资诈骗百亿元;可怜十万上当者,失财更遭戮心田。
值得注意的是,制造了这么一桩特大骗案的罪犯,论文化不过是初中肄业,论才华也仅仅是会动点歪脑筋。但是推出一款号称惠农利农的“惠农聚宝”衍生“产品”后,却“受到各界的广泛‘追捧’,一时间红遍大江南北”,“成为了家喻户晓的‘青年农业经济学家’,在全国都有着巨大的影响力”。这个骗子趁社会上兴起“互联网金融”热潮之机,呼风唤雨,浑水摸鱼,在全国开了几十家分店,大肆扩张其金融诈骗业,扰乱了正常的金融秩序,坑害了众多百姓。对于如此猖獗的违法行径,为什么在好几年的时间里,相关金融监管部门却没有察觉,未行监管,而任其胡作非为、祸害群众呢?有关方面确实该就此事认真反省一下监管失职之过了。
当然,回过头来看上当受骗的十多万人,也须静下心来,总结自己轻信骗局横遭经济损失的教训。有了闲钱,要投资想理财,这都很正常,但头脑一定要保持清醒,未可一发热就不待看清查实,急匆匆地直奔宣称“高利息高收益”的网上不规范“金融”处所而去,大把大把地投下自己的积蓄。
总之,网上信息凡涉及到钱的事,都宜小心求证为好,特别是不要相信天上时时有免费的馅饼砸向你的嘴巴。虽说无论骗子多么狡猾,最终都逃不过法律的严惩,但是,作为一介平民,毕竟受骗失财是一件十分不愉快的事,当尽力避免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