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吴之如 文/画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报道,四川省原新津县(现新津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成都新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原董事长、总经理王利志,因犯受贿罪、滥用职权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数罪并罚,合并执行有期徒刑19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万元。王利志从利用职权广收红包开始,继而有人钱送少了都让他感觉不舒服,到后来违纪违法金额达到2000多万元,不能说明来源的就有1109万元。
“原董事长”成了关键经济部门的“一把手”,手中有权了,有求于他的人不但围着他转,更纷纷将红包砸向他。起先或许还有点扭扭捏捏,后来被“围猎”习以为常了,反而看不惯不送红包的人,“有人钱送少了都让他感觉不舒服”,“有权就该受贿”的“潜规则”竟成了他的行为准则。有道是:
红包砸倒董事长,公仆获罪进牢房;贪财岂是幸福路,腐败实属毁人汤。
被判19年徒刑的“原董事长”现在或许真正清醒了:在位时,一个个争相飞来的红包,无异于迷魂炸弹啊,令他在纸醉金迷的梦幻之境中沉沦堕落,终于不但丢失了政治生命,到头来连人身自由也完全失去了。这笔极其简单的账,当时怎么就没有想到呢?
看来,钱能迷糊人的眼睛,更能迷糊人的头脑。当手执大权的公仆满脑子都被金钱胀得结结实实之时,贪婪欲火就会点燃毁灭人生的致命炸弹的导火线,接下来,假如曾经有过理想与愿景、奋斗与辉煌的话,一切便都化作灰烬了。
当然,若果真幡然悔悟,在狱中下定痛改前非重新做人的决心,也还有自新的希望。但是,毕竟代价太惨重了。所以,每一位公仆都该以此为鉴,坚决拒绝形形色色的腐败诱惑,一辈子做有益于人民的好人。这,才是既对人民对国家负责,也对自己和家人负责的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