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创设两大新工具,7万亿小微贷款又给新利好
“两会”刚落下帷幕,央行等八部委就根据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诸多目标落地具体政策,这一次针对的是强化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
6月1日,央行、银保监会、发改委、工信部、财政部、市场监管总局、证监会和外汇局八部委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强化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强调商业银行要提高政治站位,把经营重心和信贷资源从偏好房地产、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转移到中小微企业等实体经济领域,实现信贷资源增量优化、存量重组。并从落实中小微企业复工复产信贷支持政策、开展商业银行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能力提升工程、改革完善外部政策环境和激励约束机制、发挥多层次资本市场融资支持作用、加强中小微企业信用体系建设、优化地方融资环境、强化组织实施等七个方面,提出了30条政策措施。
同时,结合政府工作报告和《指导意见》提及的个别政策目标,为强化对稳企业金融支持的要求,提高金融政策的“直达性”,央行、银保监会等多部委当天还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对中小微企业贷款实施阶段性延期还本付息的通知》(以下简称《延期还本付息通知》)和《关于加大小微企业信用贷款支持力度的通知》(以下简称《信用贷款支持通知》)。
多部委联手在一天内同时出台三大重要政策性文件,其目的均旨在强化对中小微企业的金融支持,稳定企业的生产经营。值得注意的是,作为支持这些政策落地的配套政策,央行再创设两个直达实体经济的货币政策工具,一个是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延期支持工具,另一个是普惠小微企业信用贷款支持计划。
明确各类金融机构支持中小微企业量化目标
为强化对稳企业的金融支持,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中小微企业贷款延期还本付息政策期限再延长至明年3月底,对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应延尽延,对其他困难企业贷款协商延期。完善考核激励机制,鼓励银行敢贷、愿贷、能贷,大幅增加小微企业信用贷、首贷、无还本续贷,利用金融科技和大数据降低服务成本,提高服务精准性。大幅拓展政府性融资担保覆盖面并明显降低费率。大型商业银行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增速要高于40%。促进涉企信用信息共享。支持企业扩大债券融资。加强监管,防止资金“空转”套利,打击恶意逃废债。金融机构与贷款企业共生共荣,鼓励银行合理让利。为保市场主体,一定要让中小微企业贷款可获得性明显提高,一定要让综合融资成本明显下降。
上述目标在《意见》中均有明确的政策安排。一方面,《意见》对金融机构如何加强对中小微企业的金融支持提出多项量化目标要求。例如:
1、全国性银行要发挥好带头作用,内部转移定价优惠力度不低于50个基点,五家大型国有商业银行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增速高于40%;
2、开发性、政策性银行要在6月底前把3500亿元专项信贷额度落实到位,以优惠利率支持中小微企业复工复产;
3、商业银行要将普惠金融在分支行综合绩效考核中的权重提升至10%以上,大幅增加小微企业信用贷款、首贷、无还本续贷。
4、大中型商业银行要做实普惠金融事业部“五专”机制,单列小微企业、民营企业、制造业等专项信贷计划,适当下放审批权限。
5、推动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加快运作。2020年力争新增再担保业务规模4000亿元。
央行新创设“直达型”工具支持小微信用贷
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对货币政策的目标描述中,有一句话最为引发市场关注——“创新直达实体经济的货币政策工具,务必推动企业便利获得贷款,推动利率持续下行”。
此前,不少分析人士就如何创新可以直达实体经济的货币政策工具纷纷猜测,主流观点认为,新的货币政策工具可能类似于再贷款或类似CBS的票据互换,支持银行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的信贷支持。
实际情况与上述猜测较为一致。《信用贷款支持通知》明确,自2020年6月1日起,央行通过货币政策工具按季度购买符合条件的地方法人银行业金融机构新发放的普惠小微信用贷款。符合条件的地方法人银行业金融机构为最新央行评级1级至5级的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村镇银行、农村信用社、民营银行。购买范围为符合条件的地方法人银行业金融机构2020年3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新发放普惠小微信用贷款的40%,贷款期限不少于6个月。
央行解释称,小微企业经营风险大,银行发放贷款时,一般要求抵押担保,目前中小银行发放信用贷款的占比只有8%左右。为缓解小微企业缺乏抵押担保的痛点,提高小微企业信用贷款比重,央行创设普惠小微企业信用贷款支持计划,提供4000亿元再贷款资金,通过特定目的工具(SPV)与地方法人银行签订信用贷款支持计划合同的方式,向地方法人银行提供优惠资金支持。预计信用贷款支持可带动地方法人银行新发放普惠小微企业信用贷款约1万亿元,切实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
7万亿普惠小微企业贷延期还本付息
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和《意见》均提出,完善延期还本付息政策,加大对普惠小微企业延期还本付息的支持力度。因此,6月1日,央行、银保监会、财政部、发改委和工信部联合发布《延期还本付息通知》,对于2020年年底前到期的普惠小微贷款本金、2020年年底前存续的普惠小微贷款应付利息,银行业金融机构应根据企业申请,给予一定期限的延期还本付息安排,最长可延至2021年3月31日,并免收罚息。
同时,对于2020年年底前到期的其他中小微企业贷款和大型国际产业链企业(外贸企业)等有特殊困难企业的贷款,可由企业与银行业金融机构自主协商延期还本付息。
也就是说,今年年内到期的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均可以享受一次延期还本付息。之前已经享受过展期政策的贷款也可以享受这一政策。根据央行测算,预计延期政策可覆盖普惠小微企业贷款本金约7万亿元。(劵商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