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04月26日 星期五 国内统一刊号:CN51—0098     中国•企业家日报

犀浦:“百日攻坚”战犹酣 隐患不灭心不甘

来源:企业家日报 作者:

  成都市郫都区犀浦街道办党工委、街道办为深入落实、全面贯彻“成都市平安社区工程百日攻坚行动”动员大会精神,近段时间以来,街道办广大干部、村社广大群众,紧紧围绕“9大类、29项突出问题和风险隐患”, 坚持“乡下结合、问题导向、分级负责、集中整治”工作原则,建立了“社区呼叫、街道响应、协同整治”工作机制,对社区消防、社区设施、社区治安、重点人群、小区矛盾、社区食品、社区安全、社区交通、社区生活环境等,大打了一场“百日攻坚”人民战争,通过横向到底、纵向到边、深入细致地拉网式排查,切实消除了各类安全隐患,增强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和安全感。

  街道领导重视是开展“平安社区工程百日攻坚行动”的关键。在这次攻坚活动开展中,街道办党政主管领导及其班子成员,无论工作有多忙、时间有多紧、事务有多多、外出学习有多久,都心系“攻坚”、牵挂“攻坚”,然后想方设法抽时间、挤时间,深入到村社、深入到企业、深入到容易滋生安全隐患的“三合一”和“九小场所”的地方,进行再部署、再动员、再检查、再督促、再落实,并帮助消除各项安全隐患。各位领导们,每到一个村社,都要求基层干部要以“攻坚活动”为契机,人人念好安全工作“三字经”:一是管理上要突出“三勤”:勤管、勤查、勤帮。二是安全监管上要做到“三早”:早发现、早预防、早控制;三是安全检查时要做到“三多”:多问一句,安全工作做到位了没有;多走一步,安全隐患排查了没有;多看一眼,安全死角消灭了没有。四是在问题处罚上要做到“三严”:严肃查处、严肃追究、严格整改。领导的重视、领导的把关、领导的指导,对开展“平安社区工程百日攻坚行动”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街道机关业务指导是开展“平安社区工程百日攻坚行动”的重点。为了把成都市委、市政府组织开展的“平安社区工程百日攻坚行动”有序开展好、全方位布置好、整体推进好,隐患排查好、安全事故杜绝好,街道办机关各业务部门,一是深入到各村社、中小学校、企事业单位、居民小区,面对面、实打实地进行宣传开展“平安社区工程百日攻坚行动”重大意义,阐明“攻坚行动”的紧迫感和要达到目标的使命感。除此之外,派出所、治安队、市场监管、消防、安全等部门负责人,结合本部门所分管的工作,结合社会上其他地方发生的一些案例,以及各村社在日常管理中发现的一些不良现象,有针对性地进行备课,然后组织全镇300多名同志进行系统培训。同时,就如何排查安全隐患、杜绝安全事故发生、更好地抓好本地安全工作,还专门请来外面的安全专家进行授课。通过机关相关部门的大力宣传、深入指导和培训帮助。各村社在这次“百日攻坚行动”实施中,清晰思路、明确方向、突出重点,为“攻坚行动”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村社主动作为是开展“平安社区工程百日攻坚行动”的保障。街道办领导的重视,机关部门的指导帮助,为各村社开展“攻坚行动”增添了克服困难的信心和决心。珠江路社区:组织打动中小学校、居民小区、街道商铺和社区志愿者,从小处着眼、多处着手、上下对应、“里外结合”展开拉网式安全隐患排查,对排查出来的隐患经核实后责令责任人给予及时销号处理。犀牛社区:组织社区广大干部群众附近商铺老板深入到辖区老旧房屋、老旧院落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同时还对辖区的各个学校的食堂卫生,派克公馆、西区花园、君临天下、西江月等商业楼盘小区的消防设施、消防通道等重点领域进行了排查。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问题和苗头,及时拟定下发了整改通知书,并明确了整改时间节点。国宁村:在“攻坚行动中”扩大宣传范围,设置宣传标语、横幅,并深入河道、社区进行全方位巡查。 双林村:主要开展辖区内服务业安全检查工作,着重对辖区内成都双林茗居益心大药房、泉城物业、甘厨子人民食堂的灭火器和制度上墙情况等进行重点检查。在排查中,针对A组团B组团私家车占用消防通道等问题,责令其进行了及时整改。在“攻坚行动中”,为了稳定重点人群和排查风险隐患,犀浦司法所开展了服刑人员集中教育及“成都志愿者”APP培训和签订“百日攻坚”承诺书。

  集中整治群众最关心的问题是开展“平安社区工程百日攻坚行动”的根本。近几年来,随着犀浦城市的快速发展,街上无牌、无照、无证、非法经营的火、电三轮车就像苍蝇、跳蚤一样泛滥成灾,闯红绿灯抢拉客人的、漫天要价强行宰客的、影响交通造成交通事故的现象娄见不鲜,严重影响了城市管理,严重扰乱了人民群众的正常生活工作秩序。对此,老百姓反应非常强烈。在“平安社区工程百日攻坚行动”中,犀浦街道为进一步优化城区道路交通环境,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决定从2019年4月22日起依法对犀浦城区的机动三轮车(包括以电动、燃油等动力装置驱动的三轮车)违法上路、非法营运行为进行长期整治。在这次整顿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成都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郫都区城区道路交通管理的相关规定,成都市公安局郫都区分局犀浦派出所、郫都区交通警察大队、郫都区犀浦城市管理分局、郫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犀浦市场监管所单位联合发布《犀浦城区非法营运机动三轮车专项整治告知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条)驾驶拼装、改装或者己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三轮车的行为,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强制报废;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擅自改装机动三轮车,违反此规定的予以处罚;对阻碍公安、交通、城管、质监等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周安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