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李旻熹
第一章
国有企业的纪检监察工作梳理
一、《党章》规定纪委主要任务和具体工作
(一)《党章》规定纪委主要任务
1.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
2.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
3.协助党的委员会加强党风建设。
4.协助党的委员会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二)《党章》规定纪委具体工作
1.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
2.对党员领导干部行使权力进行监督。
3.检查和处理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
4.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
5.保障党员的权利。
二、国有企业纪检工作职责
(一)协助党委工作
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1.协助党委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的部署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融入公司改革发展全过程。
2.深入调查研究,为党委掌握本单位党风建设工作情况和决策提供第一手材料,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3.协助党委召开年度党风廉政建设与反腐倡廉工作会议等相关会议,抓好工作部署。
4.协助党委健全工作协调机制,抓好两个责任分解。
5.协助党委抓好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党章》、《准则》和《条例》的学习教育工作,在公司通过多渠道,开展党纪教育和警示教育,培养遵守党纪意识,总结典型经验,推进和落实廉洁文化建设,创造公司内部风清气正的工作氛围。
6.协助党委督促和抓好下属单位的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落实,适时进行约谈,过程督促,推进工作。
(二)监督工作
1.在公司通过多渠道,开展党纪党性党风教育,培养遵守党纪意识。
2.开展警示教育和廉洁文化建设,创造公司内部风清气正的工作氛围。
3.检查公司党员、党员领导遵守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情况。
4.检查中央的要求、上级党组织的决策部署、安排在本单位的落实情况,对未落实的及时提醒所在单位党组织,仍不落实的,向上级纪委报告。
5.及时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并进行核实,根据事实进行处理,维护党内民主(监督维护党内民主)。
6.检查党章规定党员权利的行使情况,维护党内民主(监督维护党内民主)。
(三)执纪工作
1.协助党委,检查党员、党员领导的党风情况,不断纯洁党风,对不良风气及时制止和处理。
2.对党员领导干部行使权力进行监督,评价遵守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党纪的情况。
(四)问责工作
1.公司党员、党员领导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根据事实对照“四种形态”及时处理。
2.对党员领导干部行使权力过程中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党纪的,根据事实对照“四种形态”及时处理。
3.查处党员、党员领导腐败问题,进行“一案双查”。
4.检查党员遵守党纪(六大纪律)情况,对违反党纪的,及时对照“四种形态”处理,维护党纪。
5.接收信访举报、其他监督渠道发现、纪检监督检查发现和上级移交的反映问题线索,检查和处理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
(五)纪检组织与队伍建设
1.按照上级党委、纪委要求,不断完善本单位纪检体系建设,推进本单位及系统纪检监察体系的标准化、信息化,开展信息化管理。
2.不断加强本单位纪检监察组织与队伍建设,“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队伍”。对纪检人员针对上级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要求、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纪检业务知识与案例等方面进行系统培训与教育,建立健全纪检监察人员进出职业通道,不断提高纪检监察人员综合素质与工作能力,推进纪检监察人员专业化、职业化、国际化。
3.及时向上级纪委请示报告涉及纪检监察机构、岗位设置、人员编制调整等重要情况和问题;会同组织人事部门做好下属单位纪委书记、副书记的提名和考察工作,并实行本单位内部的纪委书记交流任职和定期轮岗。
4.聚焦监督执纪问责,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加强纪检监察队伍教育、管理与监督,严控“灯下黑”。
(六)统计报告工作
1.对本单位及下属单位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履职情况、工作开展结果,及时进行信息数据统计,实施履职情况评估,并及时反馈意见。
2.及时收集、整理系统本单位及下属单位纪检监察工作中先进经验与案例、创新作法,实施评估和积极推广。
3.及时收集本单位及下属单位年度党风建设与反腐败工作会议领导讲话、年度工作计划(年度工作要点)、月工作总结和计划、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四风”问题、信访举报、立案、结案、年度纪检监察工作总结、纪委书记述职材料等信息材料,做到系统纪检监察工作情况明、数字准和工作严、细、深、实。
(七)系统考核
1.协助党委对下属单位的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进行考核。
2.负责下属单位的监督责任落实情况考核。
3.对下属单位纪委书记履职情况进行考核。
(八)办公室综合管理工作
1.负责上级纪检机构及相关政府部门的业务往来信息对接。
2.负责部门内部、系统内部纪检工作信息沟通与行政管理。
3.受理信访举报与登记管理工作。
4.组织协调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行政监察法》规定的监察职责
监察机关对监察对象执法、廉洁、效能情况进行监察,履行下列职责:
(一)检查国家行政机关在遵守和执行法律、法规和人民政府的决定、命令中的问题;
(二)受理对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违反行政纪律行为的控告、检举;
(三)调查处理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违反行政纪律的行为;
(四)受理国家行政机关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不服主管行政机关给予处分决定的申诉,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由监察机关受理的申诉;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监察机关履行的其他职责。
(六)监察机关按照国务院的规定,组织协调、检查指导政务公开工作和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工作。
四、国有企业监察职责(参考《行政监察法》规定的监察职责)
(一)检查企业员工、领导人员在遵守和执行法律、法规和有关监管机构的决定、命令中的问题;
(二)受理对企业员工、领导人员违反廉洁和企业规定纪律行为的控告、检举;
(三)调查处理企业员工、领导人员违反廉洁和企业规定纪律的行为;
(四)受理企业员工、领导人员不服企业主管部门和有关监管机构给予处分决定的申诉,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由监察机关受理的申诉;
(五)组织协调、检查指导企务公开工作和纠正损害员工利益的不正之风工作。
第二章
准确理解“三不”机制,
夯实理论基础
党的十九大发出了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的动员令,强调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扎牢不能腐的笼子,增强不想腐的自觉,通过不懈努力换来海晏河清、朗朗乾坤。这蕴含着科学的思想方法和工作方法,我们要不断深化构建“三不”机制,深化标本兼治,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
一是深刻认识构建“三不”机制的背景意义。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扎牢不能腐的笼子、增强不想腐的自觉,三者有机统一、相互关联,兼顾治标和治本,是开展反腐败斗争的战略性安排。构建“三不”机制,体现了对管党治党实践的深化。“三不”机制源于长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实践,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断提炼、深化和完善。构建“三不”机制,体现了对管党治党规律的遵循。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蕴含管党治党新思想新论断,明确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这体现了构建“三不”机制的要求,体现了对管党治党规律的深化。党自身要做到始终过硬,既要惩腐除恶,强化“不敢腐”的震慑;也要整章建制,扎牢“不能腐”的笼子;更要坚定理想信念,增强“不想腐”的自觉。“三不”机制内涵丰富,震慑层面的“不敢”解决守住底线的问题,制度层面的“不能”解决权力监督的问题,价值层面的“不想”解决固本培元的问题,三者环环相扣。构建“三不”机制,是直面管党治党问题的体现。全面从严治党最终目的是要解决我们党长期执政条件下自我监督问题,跳出历史周期率。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我们党面临的执政环境是复杂的,影响党的先进性、弱化党的纯洁性的因素也是复杂的,党内存在的思想不纯、组织不纯、作风不纯等突出问题尚未得到根本解决。构建“三不”机制,就是要直面问题,不断提高党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能力。
二是准确理解构建“三不”机制的深刻内涵。“三不”机制从“不敢腐”到“不能腐”“不想腐”,内在逻辑是一个从治标到标本兼治的过程。“不敢腐”靠的是惩处和震慑,持续的震慑要保持。反腐败实践证明,反腐败有力度才会有震慑,释放震慑才会有成效。不治标则难以治本,强化“不敢”才能形成“不想”。要以永远在路上的坚韧和执着,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持续强化震慑。“不能腐”靠的是监督和制约,制度的笼子要扎牢。强化“不能腐”,关键是要用制度来管人管事。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成效卓著,制度的笼子越扎越牢。党的十九大后,中央出台八项规定实施细则、党务公开条例等重大制度。我们要不断加强制度建设,围绕加强政治建设,完善党内政治生活、民主集中制等制度规范。适应监察体制改革新要求,不断强化对权力的监督,推进“互联网+”监督、权力清单等工作。围绕加强内部监督,健全问题线索管理等机制。“不想腐”靠的是境界和情操,思想的自觉要强化。相比“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境界更高、要求更高。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觉悟了,觉悟高了,就能找到自己行为的准星。”我们要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着重增强政治定力和道德定力,校准价值坐标,坚守理想信念。把好选人用人政治关、廉洁关、形象关,净化干部队伍的“源头”。深化廉洁宣传教育,创新方式方法,通过开展“廉洁家书”、“廉洁微电影”征集活动、利用微信公众号传播廉洁理念等,引导党员干部筑牢思想堤坝。增强“不想腐”的自觉,关键是要坚定文化自信,深入挖掘优秀传统文化中的廉洁元素,倡导培育优良家风。
三是切实推动构建“三不”机制的成效落地。巩固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要以治标促进治本,以治本巩固治标。“三不”机制是深化标本兼治的战略战术,要聚焦重点,统筹兼顾。“三不”机制有机统一,必须一体推进、协同发力。“三不”机制是有机整体、缺一不可,工作中要防止顾此失彼。要坚持“两点论”“重点论”相统一,要在持续释放震慑的同时,加强制度建设和廉洁文化建设,把治本的工作抓实。“三不”机制各有侧重,必须对症施策。要当好党内政治生态“护林员”,要拔“烂树”、治“病树”、正“歪树”,必须因病施治、精准发力。对腐败问题多发领域,要以治标推动治本;对廉洁风险点多的部门,要督促加强制度监督;对政治建设抓得不紧的,要传导责任压力。“三不”机制贵在落实,必须人人担责。不敢、不能、不想,既要有查处的震慑,也要依靠监督的到位,还需要每一位公职人员的内在自觉,这意味着构建“三不”机制的责任体系,党委的主体责任、纪委的监督责任、党员干部自身的责任缺一不可,需要人人担责、人人尽责。党员干部要把廉洁理念植根于心,把接受监督作为一种习惯,把规范行使权力作为一种操守。
“三不”机制标本兼治,必须久久为功。要有“功成不必在我,建功必须有我”的担当,既抓当前又促长远,既做“显功”又做“潜功”,既要对腐败现象严查快处,又在思想建党、制度治党上出实招,以“三不”机制的构建,努力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
第三章
研究思考
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
一、总体思路和方向
(一)坚持运用习总书记的“六个统一”
对于怎样全面从严治党,习近平总书记始终高度重视,作出一系列重要论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把握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经验,概括提出“六个统一”,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提供了重要遵循、指明了前进方向。我们要深刻领会、把握精髓,长期坚持、持续深化,在实践中不断丰富完善,把全面从严治党的思路举措搞得更加科学、更加严密、更加有效。
全面从严治党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抓党的建设的鲜明主题,从十八大以来到十九大开局,成效卓著,创造了重要经验、形成了规律性认识,集中体现为“六个统一”:一是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相统一。既做到思想上从严,又做到制度上从严,一软一硬、刚柔相济、同向发力。二是坚持使命引领和问题导向相统一。把为人民谋利益的使命和解决人民不满意的问题结合起来,人民群众反对的、痛恨的,我们就坚决纠正和治理。三是坚持抓“关键少数”和管“绝大多数”相统一。坚持“两点论”和“重点论”,重点是抓好党的高级干部、各级主要领导干部这样的执政骨干,同时对广大党员这个“绝大多数”加强教育管理和从严要求。四是坚持行使权力和担当责任相统一。既规范用权,保证权力正确行使,又加强问责,对以权谋私、不负责任的,严肃追究、促其整改。五是坚持严格管理和关心信任相统一。对党员干部既严格管理、严格监督,也从政治、工作、生活等方面关心关爱,最大限度防止干部出问题,最大限度激发干部积极性。六是坚持党内监督和群众监督相统一。健全党内监督体系,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充分发挥群众监督、舆论监督作用,形成发现问题、及时纠偏的有效机制。
通过马克思主义认识论得出,通过实践而发现真理,是一个艰辛的过程;再把它回到改造世界的实践中去,在实践中检验和发展理论,是一个更为艰辛的过程。“六个统一”科学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立足理论创新与实践创新高度统一,突出了“核心是加强党的领导、基础在全面、关键在严、要害在治”的基本要求,体现了“思想从严、管党从严、执纪从严、治吏从严、作风从严、反腐从严”的重要任务,诠释了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原则、工作思路、措施办法,是对共产党执政规律的深刻认识,是马克思主义党的建设理论的创新发展。要善于运用经验、自觉遵循规律,坚持问题导向、勇于攻坚克难,努力取得反腐败斗争更大战略性成果。
“六个统一”是对纪检监察工作的科学总结,是立足职责协助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规律性把握。党的十九大党章总结历史和实践经验,鲜明提出“协助党的委员会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这是纪律检查机关工作内容的重大拓展和深化,是党和人民赋予的重要政治责任。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把思想和行动聚焦到党章赋予的职责任务上来,统一到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部署要求上来,运用好、深化好“六个统一”,切实担负起党委“助手”职责,当好党章“守护者”、政治生态“护林员”,为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作出新的贡献。
(二) 把讲政治贯穿国企纪委工作全过程
一是坚守政治原则,自觉主动拥护和接受上级党委、纪委,同级党委对天然气纪委工作的全面领导,旗帜鲜明、立场坚定。通过全面深化改革进一步完善党领导反腐败的工作体制、决策机制和实施举措,建立定期分析研判公司党风廉政建设与改革发展是否有机融合、听取重大案件情况报告等制度,特别对审查、调查和处置严重违纪违法问题严格把关,切实把党的领导体现在掌握具体案情中、落实到日常监督管理上。严格落实双重领导制度,企业纪委严格向公司党委和集团纪委报告、报备重要工作,重大事项。
二是肩负政治使命,坚定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切实履行党章赋予纪委的重要任务,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企业纪委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集团党委、纪委保持高度一致。把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摆在首位,聚焦“七个有之”,决不让危害党的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现象在企业有任何市场。切实加强对集团党委、纪委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保障政令畅通,确保集团党委、纪委的方针、指示在企业落地落实。
三是强化政治担当,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企业纪委把好的政治生态作为衡量管党治党是否有力的重要标尺。始终聚焦主责主业,把建设好、维护好良好的公司政治生态作为重要职责。积极推进正风肃纪、巡察监督、“四风”检查协调联动,加强对所有党员领导干部和全体员工的监督。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高压态势、监督体系、公司氛围,把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转化为压倒性胜利。对“四风”问题特别是官僚主义、形式主义问题扭住不放、寸步不让,管出习惯、化风成俗。加强公司文化建设,把“三个不”深刻融入天然气企业文化的骨髓。
四是保持政治本色,建设一支让集团党委、纪委放心,群众职工信赖的纪检监察队伍。企业及所有所属二级公司要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树牢“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始终忠诚于党和人民。从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出发,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推进纪法贯通、法法衔接,构建起涵盖执纪监督、审查调查、案管审理全流程的制度体系,不断提高执纪执法能力。加强教育管理监督,自觉接受各方监督,切实防止“灯下黑”问题,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不被滥用、惩恶扬善的利剑永不蒙尘。
二、开展精细监督,提升工作效能,建立健全“大监督”体系
一是实行清单管理,落实明责履责,扎牢“不能腐”的笼子
(一)统筹谋划部署
1.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与反腐倡廉工作纳入改革发展、经营管理和党的建设总体布局,通过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总结安排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2.建立党风廉政建设暨惩防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制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任务分解清单,明确领导人员职责和任务分工,建立主体责任履职台账,确保目标任务落实到位。
3.主要领导采用集体约谈或个别约谈的方式,对所有班子成员、部门负责人和下级单位领导班子成员进行约谈,确保约谈率100%。
(二)健全体制机制
1.积极构建企业内部大监督格局,整合纪检监察、审计、风控、法务等监督力量,建立协同配合机制,形成强大监督合力,对重大决策、重点项目、重要岗位等实现全面监管。
2.全面推进企业及所属子公司的改革,进一步推进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相统一,健全完善“三重一大”决策等议事规则,建立重大决策事项向上级纪委报备制度。
3.建立完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纪检监察工作的意见》配套制度。建立领导人员问责办法、领导人员廉洁档案管理办法等制度。修订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函询、约谈等制度。
4.探索建立容错纠错制度,落实“三个区分开来”,为敢于担当者担当,对勇于负责者负责,努力营造良好的干事创业环境和氛围。
二是释放规矩意识,严肃执纪问责,强化“不敢腐”的震慑
(一)组织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考核结果以具体分值纳入年终绩效,采取适当方式通报,并约谈督促整改。年底必须向集团党委和纪委报告“两个责任”落实情况;党委班子成员要向同级党委报告履行“一岗双责”情况。
(二)严格执行党的组织生活制度,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将党委及班子成员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情况纳入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的内容。
(三)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细则和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精神实施细则及相关规定,结合企业实际制定实施细则;细化明确公车配备使用、公务商务接待、出境出国等履职待遇规定。
(四)发挥好党组织在选人用人方面的定向把关作用,全面考察识别干部,坚决防止“带病提拔”。适应改革要求修订完善企业管理人员选拔任用办法。
(五)切实维护员工合法权益,着力解决员工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坚决纠正滥用职权、侵占员工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
(六)领导和支持纪检监察部门开展执纪审查工作,定期听取工作汇报及时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坚持执纪审查与教育警示相结合,及时通报查处的违规违纪典型案例,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增强震慑和警示作用。
(七)加强对贯彻落实党纪党规和上级要求的监督检查,加强对上级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处置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经营管理中的重大风险。
(八)强化对同级党委和经营管理层的日常监督和教育引导,营造遵章守纪、廉洁从业的氛围。对在党风廉政建设、议事决策程序等方面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要提出明确反对意见并及时制止,同时向上级纪委报告。
(九)从招投标管理、工程建设、融资担保、资金资产管控等方面选题立项,扎实开展效能监察,切实提升公司管控能力。
(十)以“四风”问题为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滚动式、多轮次的作风督查,加大通报问责力度。
(十一)纪委书记对同级纪委委员、部门负责人、下一级党委和纪委负责人进行约谈“全覆盖”,确保约谈率100%。
(十二)保持执纪审查高压态势,紧盯投资决策、产权转让、资产并购、招投标、工程建设等方面,严肃查处违规违纪问题。
(十三)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把握“树木”与“森林”的关系,灵活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贯彻落实“三个区分开来”。
(十四)加强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纪检监察机构)的领导,认真落实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建立健全线索处置和执纪审查情况“双报告”制度。对所属二级公司重大疑难案件因自身力量不能办理的,由上级纪委整合力量调查处理。
(十五)编制企业纪委执纪审查工作指引,规范监督执纪行为,提升执纪工作质效。加强问题线索数据报送管理,建立线索动态管理台账,提高问题线索处置效率,对问题线索处置的全过程进行监督管理。加强案件管理,严格按照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开展工作,严禁以案谋私、跑风漏气。
(作者系四川省天然气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纪检监察部副部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