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劳动没有价值”到“劳动具有价值”
通过劳动竞争过程,社会劳动在社会生产各个部门之间的分配就能大致符合需求,使宏观的劳动供需趋于均衡从而创造良好的经济环境。行业内部的竞争能使劳动者之间的工资适当拉开差距,行业之间的竞争能使劳动者之间的工资形成合理的比例;整个社会的竞争,一方面能使企业以最低的劳动成本获得最适合自己需要的劳动,能够最大限度地开发和利用劳动资源;一方面又能使货币工资趋近准确地反映个人劳动的价值,从而就能促进人们更加勤奋地工作。
劳动竞争会促使劳动者尽可能地提高自身素质,尽可能地提高劳动技能,尽可能地提供高效劳动,因为只有这样才能得到较多的工资,才能比较充分地满足自己的物质和文化生活需要,才能更加充分地实现自身的价值,才能证明自己在劳动竞争中的成就以及对社会进步的贡献。
当然,在具体的实践过程中单纯依靠市场的作用还是不够的,为了切实保障劳动者的权益,实际上还需要法律、制度和行政部门的参与,比如《劳动法》、《工资法》、《劳动合同制》、工会组织、劳动监察部门等等。国家的宏观经济部门根据统计数据定期发布各级各类劳动价格信息以作为劳动者就业时的参考也是必要的。
上述分析说明,证明了劳动的价值之后就能说明按劳分配原则的实现形式,从而就能使按劳分配原则成为现实,同时也使按劳分配理论科学化了。然而,回顾建国以来学者们关于按劳分配问题的争论却感慨万千!一方面,张春桥发表一篇谬文否认按劳分配原则,斥之为资产阶级法权思想,(参见张春桥:《破除资产阶级的法权思想》,《人民日报》1958年10月13日)其消极影响甚大;另一方面,学者们赞颂按劳分配原则的文献可谓汗牛充栋,但是因为它们都否认“劳动具有价值”或以否认“劳动具有价值”为前提,所以也就没发挥多少积极作用。
应当指出,证明劳动的价值具有多方面的意义,但限于篇幅本文就不展开说明了。
五、关于理论与时代的关系
资本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是阶级之间的利益冲突问题,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是劳动者之间的利益差别问题。马克思通过《资本论》证明了“劳动没有价值”,为解决阶级之间的利益冲突问题指明了方向。我们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现实相结合证明了“劳动具有价值”,从而就能解决劳动者之间的利益差别问题。
马克思的《资本论》是一部科学巨著,她是为解决资本主义社会阶级之间的利益冲突问题而产生的,她代表了无产阶级的利益,指明了社会发展的方向。然而,我们今天面临的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劳动者之间的利益差别问题。《资本论》解决了阶级之间的利益冲突问题,但却解决不了劳动者之间的利益差别问题。但是,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所持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对于我们解决今天的现实问题仍然具有指导意义。我们坚持马克思的立场、观点和方法,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现实相结合就得出了崭新的结论,从而就能解决今天的问题。
理论是时代的反映,它是顺应时代的需要而产生的,不同的时代会提出不同的问题,因而随着时代的发展理论就必然会创新。
但是,有些学者的做法却恰好相反,比如卫兴华教授(《马克思的经济学说与当代现实》,《经济学动态》2003年第3期)、张宇教授(《〈资本论〉的当代意义》,《政治经济学评论》2011年第4期),等等。当然,他们也在研究《资本论》,但他们既不创新理论,也不涉及现实问题,他们只是把《资本论》中关于商品经济的某些规律罗列出来了,比如价格规律、价值规律、供求规律、竞争规律,还有关于社会生产和再生产的理论,关于商品生产及其规律的理论,等等,并认为它们并未过时,仍然适用,应当运用于今天的现实。但是,我的问题是《资本论》留给我们的仅仅就是这些现成的规律吗?我觉得,他们这样做并不是要创新《资本论》,而是在封杀《资本论》。尤其应当指出的是,他们罗列的那些规律有很多并不是马克思首先说明的,它们在马克思之前,在古典经济学家那里就已经得到说明了。我觉得,马克思绝不会贪天功为己有,他们这样做并不是在张扬《资本论》,而是在贬低《资本论》。
六、简短的结语
马克思主义经济理论必然会随着时代的发展而创新,《资本论》必然会在新的时代获得新生。
马克思证明“劳动没有价值”,从而揭示了资本主义社会阶级之间的利益冲突问题。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则根本不同。我们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现实出发就得出了崭新的结论,即“劳动具有价值”,从而解决了社会主义社会劳动者之间的利益差别问题。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现实相结合得出崭新的结论,这就叫与时俱进。马克思主义是科学,它必然会随着时代的发展而创新,这恰好是马克思主义永葆青春的奥妙之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