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5日从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了解到,安监总局日前印发《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和《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的通知,明确了40项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据安监总局有关负责人介绍,依据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国家标准,这40项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主要针对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两类。(叶昊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