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1月09日 星期四 国内统一刊号:CN51—0098     中国•企业家日报

湖南:国企投资实行 重大决策终身追责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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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南省政府办公厅日前专门出台《湖南省省属国有企业违规经营投资损失责任追究办法(试行)》,明确将实行省属国有企业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倒逼“终身负责”。

  《办法》在责任追究范围方面,针对国有企业集团管控、购销管理、工程承包建设、转让产权及上市公司股权和资产或增资、租赁承包、固定资产投资、投资并购、改组改制、资金管理、风险管理等矛盾集中、问题突出的经营投资领域密集设防,其中针对过去围猎国有资产的集中区和出血点(权力、资金、资源、资产)设置了71种警示禁止性情形。《办法》明确规定“实行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意味着无论是否离开企业,相关责任人都要承担应有的责任,退休不再是“避风港”,调离也不再意味着安全“着陆”,责任不再随着时间、空间的变化而失效。 (史卫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