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08月09日 星期二 国内统一刊号:CN51—0098     中国•企业家日报

推进法律管理信息化建设 不断提升依法治企管理水平

来源:企业家日报 作者:

  ■ 张传锋  

  集团公司实现创新升级发展,打造工业4.0,需要有大数据和互联网信息化的支持,中国重汽集团公司正在运行的物资采购管理信息化系统、一线通系统,为集团公司“十二五”期间的快速发展发挥了重要的不可替代的支撑作用。随着企业经营规模的不断扩大,市场竞争形势愈发严峻,以及信息科技水平的不断发展,未来的市场竞争对数据特别是终端用户的大数据收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信息数据的安全性和数据信息对企业核心业务的咨询与支撑作用在未来的竞争中将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一、当前信息化建设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

  “十二五”期间,中国重汽集团按照省市监管机构工作要求,引进了风险管理信息化系统,在集团层面部署了风险管理信息系统。通过在主要二级单位开通和实施全面风险管理系统,已经建成包含6个一级风险,48个二级风险,167条风险事件的风险事件库,对运营类、财务类、法律类、战略类、技术质量类、市场类等对企业经营有重大影响的指标运行情况进行了重点监控。实施了单机版审计软件的运行,任务书审计、任中审计、离任审计等工作中广泛运用,有效提高了财务审计的工作效率。通过信息系统的应用和对关键指标的监控,提高了风险管理的系统性,完善了发现风险和应对风险的事实依据,有利于采取积极措施应对和解决风险。

  全面风险管理信息系统、审计软件单机版的使用实现了企业风险防控信息化工作“零的突破”,实现了利用技术手段开展监督工作的“从无到有”,但总体看,目前的信息化建设在实现自动抓取经营数据、自动数据分析、风险预警等目标要求方面,差距还很大。主要表现在:一是全面风险管理信息系统的所有数据仍需依靠人工手工填报,导致工作量加大,重复工作项目增多;二是全面风险管理信息系统中所有数据无法及时从“一线通”等软件中抓取,只能依靠人工定期手工更新,因此,风险事件的发现以及风险预警存在一定的滞后性;三是全面风险管理信息系统中人工填报的所有数据,均需部门或单位领导审阅后填写上报,可能会存在关键数据的人为修改,导致风险评估及风险预警不能反映客观实际情况;四是审计工作软件目前实现了审计管理工作的单机版运行,但不能实现联网和系统财务管理数据的及时采集选取工作,后续仍需要加大投入来提升软件的数据分析功能。

  二、开展法律管理信息化建设的思路

  根据集团公司“创新升级行动计划”要求,推进依法治企,建立适合中国重汽集团实际的有中国重汽特色的监督文化,发挥纪检监察、法律审计“四位一体”的监督职能作用,这些工作目标的实现对于大数据和信息化的需求是极为迫切的。建立法律管理系统信息化平台,创新提升监督工作的信息化水平,实现合同管理、诉讼数据采集、知识产权维护的实时电脑采集,实现对采购、销售、资源车监控、基建项目等重点流程运行的智能化监控,实现监督工作流程运行的智能化、信息化,使监督工作融入企业经营管理的全过程,成为企业科学健康运行不可逾越的控制环节,提高关键领域和重点环节的经营质量,这对于持续提升企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水平,规范经营行为的合法合规性,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一)信息化建设的必要性。一是集团经营规模的日益扩大,企业持续稳健发展,合同的签订,纠纷的处理业务日渐增多,近3年来,集团公司共审查合同15.46万份,合同标的额2637亿,其中,金融类合同680亿元。目前,现有的纸质化管理不仅审查、审批效率低,而且对二级单位实际业务监督控制的监管难度大。实现信息化建设,可以最大程度的实现对二级单位法律事务全面、高效、科学的管理。二是法律信息化管理系统可以实现关键流程的标准化、规范化、网络化,进一步加强了事前和事中控制。事前控制能够做到黑名单单位禁止签署合同、文本标准化、签署权限的严格控制。事中控制能够第一时间上传案件和合同履行的最新进展,集团公司法审部可以及时反馈,有效应对,大大提升诉讼、合同管理工作的有效性和执行力。三是能够大幅提高工作效率,提升法律事务管理水平,极大的方便法律系统员工的沟通交流,实现对监督系统各个关键业务点的关联互通,提升法律工作的创新升级水平和能力。四是根据主营单位整车销售业务操作及一线通系统的应用,以及生产单位物资采购流程及物资管理系统的应用,将法律信息系统中的合同模块与销售一线通系统和物资管理系统进行集成,可对采购环节以及车辆买卖合同的履行情况等关键节点实行监控,确保在生产采购和整车销售过程中能有效控制风险。

  (二)信息化建设的可行性。一是公司内部健全的组织架构与完善的制度为建立法务信息化系统提供了坚实的基础。截止目前,38家子公司中实行总法律顾问制度的有35家,其中28家成立了法审部,在集团公司总法律顾问的领导下,法律监察审计部实行统一管理,监控各个二级单位的法律事务工作。各单位法审部门配备了工作人员,明确了职责,负责本单位的合同、诉讼、风险管理等法律事务,根据集团公司的要求定期汇报工作实施情况。

  二是集团公司现有的《合同管理制度》及《合同审查审批流程》、《诉讼案件管理办法》及《诉讼流程图》等管理制度已在各二级单位实施并取得了较好的工作效果,《设备采购合同》、《广告发布合同》、《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等合同标准文本也已要求在各二级单位全面实行,为信息化的快速推广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三是生产单位的物资管理系统以及主营单位的销售一线通系统在日常的生产及销售过程中全面应用,并起到了关键作用,将采购环节以及车辆买卖合同的履行情况等关键节点实行监控,为法律信息化与已有系统进行集成对接提供了软件基础。

  三、实施法律信息化建设步骤和预期效果

  2016年12月底前,完成法律管理信息化平台系统的基本研发工作,主要包括合同与诉讼等工作的申报、签订、审批、归档、查询以及各完成节点的信息监控等功能。

  2017年6月底前,完成其他业务板块的开发和试运行工作,完成软件运行必要的硬件采购工作,实现软件的顺利试运行。

  2017年底前,完成法律信息化管理平台在集团内部的部署和培训工作,实现软件的正常运行,实现法律管理工作流程和录入数据的规范化、标准化,实现相关数据的采集与共享。

  2018年底前,完成法律管理信息化平台运行情况的验收。实现对“一线通”、物资管理信息系统、财务NC系统的对接及实时数据的抓取,实现经营业务风险的事前防控和及时化解重大风险。

  通过信息化手段的运用,实现采购、销售、资源车监控、基建项目等重点流程运行的智能化监控,实现监督工作流程运行的智能化、信息化,使监督工作融入企业经营管理的全过程,成为企业科学健康运行不可逾越的控制环节,提高关键领域和重点环节的经营质量。通过持续不断努力,在市场营销方面,提升企业品牌促进销售的支撑作用;通过加强资源车及售后用户信息跟踪,为终端用户的数据建设和分析提供监督信息支撑,提高销售工作的风险防控水平。在产品及自主研发能力建设方面,通过加强信息化建设,为工程技术中心运营,节能降耗,新能源、新材料、新工艺使用发挥重要的监督作用。在品牌及企业文化创新升级方面,持续推进知识产权保护和品牌管理对标提升工程,加强对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研究,建立适合企业经营发展的监督文化,使自觉接受监督,自我加压,自我提升成为企业文化的组成部分和工作履职要求,打造中国重汽特色的监督文化,为建设“责任重汽、法治重汽、创新重汽”提供监督服务保障。

  (作者单位: 中国重汽集团纪委、法律监察审计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