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广东省清远市佛冈建筑企业劳动用工管理,规范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行为,日前,佛冈召开规范全县建筑领域用工行为工作推进会,会上通报了佛冈建筑行业用工行为的总体情况,并就如何预防和解决建筑业企业拖欠或克扣农民工工资等问题提出了明确的指示和要求。
会议指出,去年以来,佛冈以申请施工许可、预售许可和提用监管资金为抓手,强化对企业规范劳动用工管理台账的日常检查,重点检查是否设立工人工资支付专业账户并发放工人工资。自该项工作开展以来,佛冈共有新报建项目26宗均依照规定开设了工人工资支付专用账户,并及时完善了用工管理台账。
接下来,县人社局、住建局等相关职能部门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对辖区内建设领域用工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对于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依规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此外,佛冈还将建立施工单位拖欠工资“黑名单”制度,定期向社会公开有关信息。对引发严重影响社会秩序的群体性事件的施工单位以及欠薪事件多发、拒不改正的施工单位列入失信企业名录,在政府资金支持、政府采购、招投标、生产许可、履约担保、资质审核、融资贷款、市场准入等方面依法依规予以限制,使失信的施工单位在全国范围内“一处违法、处处受限”。
会上,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袁卫国指出,拖欠农民工工资不仅损害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同时也是引发社会不稳定的重要因素之一。作为建筑行业用工主体的建筑施工企业,必须切实承担用工主体的责任,要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全面规范建设领域用工行为。同时,各镇、各有关部门要提高责任意识,深入开展预防和处置劳动纠纷案件工作。对打击欠薪逃匿工作,要切实做到未雨绸缪,防患于未然,确保佛冈不发生因企业欠薪而引发的重大群体性事件。要积极建立和推广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制度、工资支付保证金制度等;积极推行工人工资发放实名制,通过银行发放工人工资等办法,加快推进劳动保障监察执法网格化、网络化工作,及时发现和处理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行为,完善预防和解决拖欠工人工资的长效机制。(韩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