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0日,记者从河南洛阳市社保局获悉,对于采取积极措施稳定就业岗位、不裁员或少裁员的企业,最多可获得该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50%的失业保险稳岗补贴(以下简称稳岗补贴),从即日起即可申请。
对依法参加社会保险、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采取在职培训、转岗安置、轮班工作、协商薪酬、待岗发放生活费等有效措施稳定就业岗位,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控制在4.5%以内的企业,每年可获得不超过该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50%的稳岗补贴,所需资金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该补贴主要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和技能提高培训等相关支出。
市社保局失业保险管理科有关负责人介绍,与失业保险相比,发放稳岗补贴是一种防患于未然的措施,也是一项降低职工失业风险的举措。
该负责人称,发放稳岗补贴,真正的受益人是职工,即便职工所在的企业经营困难,也不会影响职工本人的各项社保待遇。
稳岗补贴每年申请一次,同一企业在一个年度内只能申请享受一次。申请时间为申请年度次年的3月至10月,逾期不予受理。该政策已从去年起执行。
符合条件的企业须向参保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申请。
须准备的材料如下:
1.企业享受稳岗补贴申请书
2.企业实施稳岗工作方案
3.企业参保缴费证明
4.企业年度缴纳失业保险费情况汇总表
5.企业年度缴纳社会保险费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6.企业申请稳岗补贴人员名单
7.企业××年度减员情况说明
8.企业参保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企业年度减员名单
9.企业年度减员花名册
10.企业正常减员相关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均须加盖企业公章或有本人签名,装订成册后附电子版一并上报。
(连漪 范广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