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莫开伟
12月12日,新华社发布消息称,公安机关会同有关部门,正对e租宝网络金融平台及其关联公司涉嫌违法犯罪问题进行调查。12月16日晚,广东省公安厅宣布各地公安机关已对“e租宝”网络金融平台及其关联公司涉嫌犯罪问题依法立案侦查,对相关犯罪嫌疑人采取了强制措施,对涉案资产实施了查封、冻结、扣押。这一系列消息预着e租宝这个“庞然大物”即将土崩瓦解。(12月17日腾讯财经“棱镜”)
e租宝这家互联网金融公司连同其创造人丁宁,近段时间火了,成为各大媒体及社会民众高度关注的焦点。所不幸的是,这是又一起互联网金融无序扩张、刺痛民众神经痛感的非法集资惊天大案。让人迷惑不解的是,一个名不见经传、出身农家的人何以有如此能量、在短短一年多时间内建造交易金额超过700亿元的“金融帝国”?个中缘由依然不落俗套:一是利用当地政府高官站台及授予的各种荣誉,夯实非法集资基础。据披露,e租宝所在钰诚集团采取校企合作、合办研究中心、密集考察、各种仪式站台、授予示范称号等方式,充分展示自身社会“形象”;且e租宝成立运行一年多时间里,蚌埠当地政府官员身影,也通过各种方式闪现其中。二是利用舆论媒体宣传,为非法集资活动鸣锣开道。据披露,该公司不惜成本,通过央视广告及其他广告渠道和形式为e租宝进行大肆宣传,一年保守估计花费数亿元。
很明显,当地政府及媒体宣传部门的背书,为e租宝无序野蛮扩张起到了推波助澜作用,应承担相应责任,但最应该追问的是金融监管为何总是滞后:政府监管部门早干嘛去了,非要等到“大祸来临”祸害民众才介入调查和监管?互联网金融监管法规为何千呼万唤不出面,非要任由互联网金融野蛮无序生长、屡屡上演非法集资诈骗悲剧?因此,现在需弄清的是,e租宝进行互联网金融运作,有否经过相关部门审批,这些负责审批的部门是否认真履行了监管职责?其实,e租宝披着互联网金融“合法”外衣,一直暗地行非法集资之实行径已早露端倪,有四个表象为证:首先,一年多以来,三次变更住所及办公场地,频繁变更注册资本和法人,有违正规互联网金融公司常规。其次,通过大量收购线下公司并成为其代销公司,让代销公司大肆为其招揽业务,短短一年时间内代销公司多达50多家,与互联网金融规定的只能进行线上线下撮合交易中介功能相违背。再次,在售的6款产品,预期年化收益率在9%—14.6%之间,与目前互联网金融理财产品年收益率4-6%极不相符。最后,发行的理财产品,没有开通债权转让功能,且规定产品均可随时赎回;其资金也没有通过第三方(银行)进行托管,属于明显私设资金池行为。
显然,如果政府相关监管部门提前介入监管,并建立灵敏社会监管及反馈机制,及时对广大投资者给予风险提示和预警,并依据完善的互联网金融法规加大监管力度,则e租宝非法集资行为无法坐大为交易额突破700亿元的非法互联网金融公司,更不会让90多万投资者上当受骗。因此,每起互联网金融非法集资背后,为其付出惨痛代价的都是广大普通民众,民众实际上成了无序互联网金融的牺牲品。因此,为避免更多民众的“养老钱”和“救命线”被打“水漂”, 加强对互联网金融监管,终结互联网金融野蛮无序生长态势,确实已刻不容缓了!一方面,将互联网金融监管列为重要金融改革内容,尽快出台互联网金融监管法律规范,为推进互联网金融步入法治化轨道奠定坚实基础。另一方面,将互联网金融监管纳入各级政府业绩考核目标,把互联网金融监管置于民生高度,增强危机感和紧迫感,对民众加大识别非法互联网金融宣传力度,避免政府和新闻媒体为非法互联网金融公司背书现象再发生,使其失去忽悠民众的一切资本。再一方面,建立政府多部门与社会共同力量参与、协调联动、反映灵敏的社会立体监管体系,让非法互联网金融公司成为“过街老鼠”,永远丧失社会生存土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