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熊筱伟 曾小清
“省里政策出来了吗?”最近每次联系朱永福,这位江苏省四川商会会长都会这么问。
不久前,在蓉举行的川商返乡创业回家发展座谈会上,四川省透露将就鼓励川商返乡兴业制定相应支持政策。“返乡投资讲感情,也讲实在。”朱永福希望这一政策尽快出台,加速引爆川商返乡投资积极性。
希望,终变成现实。四川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鼓励川商返乡兴业回家发展的指导意见》(简称《意见》),根据川商特点,对现有各类产业和招商引资支持政策进行了最大程度的集成,部分内容还实现创新和突破。《意见》的创新点在哪儿?含金量几何?
决心:
全面集纳相关政策
今年9月,四川日报对省级异地四川商会进行问卷调查时,76.7%的受访川商表示希望“了解省内相关优惠政策”。
省投资促进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过去四川省并没有专门出台支持异地川商返乡兴业的文件。相关政策分散在招商、创业等各类文件中,查阅不便。“此次我们下决心对这些政策进行全面的集纳。”
不仅如此,《意见》更“添砖加瓦”。其从川商返乡兴业涉及的融资服务、要素保障、财政支持引导等8个方面,全方位给出具体支持举措。上述负责人表示,其中“支持以川商商会和川商龙头企业为主体创办川商返乡兴业产业园”、“推动成立全球川商联合会”等内容,均为首次提出。
完善的不仅是政策本身,还有受益对象。异地川商是本地企业,还是外地企业?过去四川省并无清晰界定,客观上导致部分市州没有将异地川商投资项目,纳入招商引资优惠政策范围。此次《意见》明确了“一视同仁”原则,解决了异地川商返乡“享受不到招商政策”的问题。
用心:
市场化方式支持引导
和传统“给现金”相比,《意见》提出了更为市场化的财政支持引导方式:设立四川省川商返乡兴业投资基金,采取股权方式投资川商兴业项目。
省财政厅相关负责人表示,省财政将出资3亿元注入该基金,鼓励川商企业自愿出资参与,同时利用财政资金杠杆效应,积极吸引金融机构、社会资本共同参与。为确保“川商返乡兴业”这一主导投向,该基金将不设子基金。
省社科院金融与财贸经济研究所所长王小琪认为,这种市场化方式的财政支持引导政策,能更高效配置资源,提高财政支持的效率、效果。《意见》还明确,鼓励返乡发展的川商企业申报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基金。鼓励各级政府设立的中小企业发展基金、产业发展引导基金及相关创新创业扶持资金,向返乡兴业回家发展的川商企业倾斜。王小琪认为,这对川商返乡兴业项目在四川遍地开花、蓬勃发展至关重要。
这种市场化理念,还体现在对以商招商的支持上。《意见》提出,将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鼓励川商商会开展多种方式的以商招商、委托招商。这让天津市四川商会相关负责人拍手叫好——事实上,他在今年9月即通过四川日报问卷调查向有关部门提出类似建议。“和政府相比,商会更贴近当地川商,让项目对接更精准。”
贴心:
省市县三级政府“护航”
《意见》从省、市、县层面,提出了提升政府服务的“追赶策略”:省政府将成立支持川商返乡兴业回家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小组由省领导牵头,办公室设在省投资促进局;各市(州)、县(市、区)将成立川商返乡兴业回家发展专门服务组织,提供从项目引进到建设、投产全过程服务。王小琪认为,多层次服务体系,有利于整合省级相关部门资源,提升服务效率和水平。
政府服务,不止于“办事”。江苏省四川商会秘书长余嘉仪坦言,平时只能偶尔见到来自家乡的政府官员,来了也都是开个会、发个材料。她更希望有深入、常态化的交流沟通方式。为此,《意见》提出将建立联系在外川商工作协调机制,搭建信息咨询平台,帮助返乡兴业 川商解决实际问题。
贴心还体现在细节上。《意见》明确,以土地租赁方式建设川商返乡兴业产业园的,形成的固定资产归建设方所有,物业经营收益按相关各方合约分配。记者采访中发现,这一条解除了很多川商返乡投资的后顾之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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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身集成八大举措 支持川商回家发展
四川省日前出台《关于鼓励川商返乡兴业回家发展的指导意见》,从八个方面提出极具含金量的支持政策措施,推动在外川商返乡兴业,共享发展机遇。这是该省专门针对川商群体出台的首个支持政策体系。
《意见》明确,鼓励在外川商企业总部整体搬迁回归四川或在川新设地区总部、功能性机构和回家发展工程总部基地,鼓励异地四川商会以抱团回归、会长牵头回归等方式,引导推动总部回归。支持川商参与四川七大优势产业、七大战略性新兴产业特别是五大高端成长型产业和五大新兴先导型服务业等重点产业提升,参与消费市场升级、创新驱动发展、全面深化改革等。
四川将如何实实在在支持川商返乡兴业?《意见》最大限度集成现有支持政策,形成政策支持、基金推动、市场牵引、机制保障为一体的综合支持体系:
在政策支持方面,《意见》首次明确,对返乡兴业川商,一视同仁享受国家和我省已出台的优惠政策。川商返乡兴业项目,纳入招商引资项目同等对待。市场拓展上,同等条件下加大对返乡兴业川商在川生产优质产品的政府采购力度;要素保障上,对新引进的重点项目并经审定同意的,其所需新增建设用地指标按省匹配70%、地方匹配30%政策执行;川商返乡投资重大项目进入国家级、省级开发区,在用地指标上给予优先保障。对符合条件的重点项目,实行直购电、天然气直供等政策。
在基金推动方面,整合用好全省各类产业发展资金,加大对川商返乡投资项目的支持。设立四川省川商返乡兴业投资基金,采取股权方式投资川商返乡兴业项目。对符合各级政府设立的中小企业发展基金、产业发展引导基金、创新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等投资方向的川商返乡兴业项目,积极帮助获得中央、省财政的相关基金、专项资金扶持,并可纳入基金项目库。
在市场牵引方面,支持以川商商会和川商龙头企业为主体创办川商返乡兴业产业园,地方政府可安排相应的财政引导资金,以投资补助、贷款贴息、返乡兴业产业园建设奖补等方式给予政策支持,帮助返乡兴业产业园完善水、电、交通、物流、通信、宽带网络等基础设施。引导、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返乡兴业川商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支持省外川商资本发起或参与设立民营或混合所有制的银行、证券、保险、期货公司等金融机构。
在机制保障方面,省政府成立支持川商返乡兴业回家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地方政府也要成立川商返乡兴业回家发展专门服务组织。推动成立全球川商联合会,定期召开全球川商返乡发展大会,对返乡兴业贡献突出的优秀川商给予表彰奖励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