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记者 李代广
通讯员 高广卓 喜兆军
河南省清丰县新华书店,在调整工资时,时刻把职工利益挂在心上,打破干部与职工界线,实行均调工资,带来政通人和,效益倍增,深受广大员工和社会的广泛好评,在当地引起强烈反响。
以前,新华书店增调工资每次都分四五个档次:经理;副经理;科室长、主任;副科室长、副主任;一般职工。大都是有高级别往下排,这样一来,增调工资的次数越多,干部与职工的月工资反差越大。到2006年,有的职工和经理工资相差一两倍还多。最低的职工工资只拿到450元,和当地的老百姓拿低保差不多。
2006年底,上级选任了李发民到该书店任经理。他上任以后,很快发现了这一问题,觉得与党中央提出的“群众利益无小事”的要求不相等,就大胆决定:以后再增长工资实行均调。自2007年以来,新华书店先后增调了4次工资,到目前为止,每人每月平均增加了750元的工资。
新的工资调整办法实施以来,大大调动了全体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销售业务逐步扩大;经济收入稳步攀升。
2012年,清丰县新华书店实现销售1600多万元,比2006年增长了近一倍,整体工作位居全省先进,由2006年70多位上升到前4位,连续6年被省新华书店集团公司评为“教材发行先进店”,“教辅发行先进店”、“综合管理先进店”、“诚信经营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