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0月28日 星期四 国内统一刊号:CN51—0098     中国•企业家日报

生产动态

来源:企业家日报 作者:

  黑龙江

  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停止换发

  

  记者从黑龙江省安监局获悉,即日起,全省所有非煤矿山停止换发安全生产许可证,待治理措施和标准确定后再换发,以切实提升非煤矿山和尾矿库安全监管工作水平。在该省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战活动期间,省安全监管局对全省10个地市和农垦、森工系统开展了非煤地下矿山和尾矿库安全生产大检查,共检查在生产地下矿山19个、在建矿山32个,在用尾矿库51座、在建尾矿库38座,同时检查拟建矿山8个、拟建尾矿库4座,复查已关闭地下矿山2个,共发现各类隐患和问题389项,下达整改指令书46份,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2个。

  针对发现的问题,安全监管部门将抓紧研究制定非煤矿山和尾矿库分级监管办法:加强对正在建设地下矿山和正在使用尾矿库的监督检查,每2个月对建设矿井检查一次,推进落实地市安全监管责任;加强非煤矿山和尾矿库特种作业人员培训,根据需要增加培训范围,严禁以安全管理人员证代替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辛雯)

  

  江苏省

  3年内所有矿井建成紧急避险系统

  

  记者25日从江苏省煤矿安全监察局获悉,该省已要求煤矿企业必须按照规定建立三级紧急避险系统,2013年年底前所有矿井全部完成紧急避险系统建设。江苏省要求煤矿企业必须按照规定建立三级紧急避险系统:一要为井下作业人员配备随身携带的自救器。二要在采掘工作面附近和局部区域设置移动式救生舱或建设临时避难室,配备一定数量的食物、饮水和呼吸支持系统。三要在采区上下山附近或井底车场建设固定式避难所。通过这三级紧急避险系统,实现煤矿井下灾害突发紧急情况下的安全避险,为井下作业人员提供应急的生存空间。按照要求,2010年年底前江苏省将完成试点建设;2012年年底前,所有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和国有重点煤矿中的高瓦斯、易燃发火矿井全部建成紧急避险系统;2013年年底前,所有矿井全部完成紧急避险系统建设。(苏宁)

  

  云南

  领导带班下井每季度必查

  

  记者22日从省安监局了解到,为使从本月初施行的煤矿领导带班下井规定得以顺利执行,云南省将每季度对煤矿领导带班下井规定执行情况进行一次大检查,以防止弄虚作假,确保煤矿安全生产。

  据悉,省安监部门等对煤矿领导带班下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时,将重点检查是否建立健全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制度,包括井下交接班制度和带班下井档案管理制度;煤矿领导特别是煤矿主要负责人带班下井情况;是否制订煤矿领导每月轮流带班下井工作计划以及工作计划执行、公示、考核和奖惩等情况;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在井下履行职责情况,特别是重大事故隐患和险情的处置情况;煤矿领导井下交接班记录、带班下井档案等情况;群众举报有关问题的查处情况。各级煤炭行业管理部门要把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作为日常监督检查的一项重要内容,对未按规定执行的,要依法进行处罚。(李惠民)

  

  河南:全力确保煤矿安全生产

  

  记者从10月22日召开的全省安全生产紧急会议上获悉,从即日起到明年1月底,河南省将开展一次煤矿安全生产整治行动。省政府决定从即日起到明年1月底,集中3个多月时间,在全省范围开展一次煤矿安全生产整治行动。

  这次集中整治行动,要将高瓦斯矿井、高突出矿井、水害严重矿井、冲击地压严重矿井作为重点整治对象。此外,必须确保煤矿工艺装备达标,必须严格问责追究。

  同时,在狠抓煤矿安全集中整治的同时,要全面深化各领域安全生产治理整顿,继续保持“打非治违”的高压态势,大力整治重大事故隐患,全面防范和坚决遏制各类事故发生。 (何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