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07月15日 星期四 国内统一刊号:CN51—0098     中国•企业家日报

贷款新规 为企业节省利息支出600万元

来源:企业家日报 作者:

  中国银监会“三个办法一个指引”陆续出台后,山西省各银行业金融机构按照贷款新规要求,积极落实有关规定,取得积极成果。此次介绍农业银行山西省分行某支行一户企业贷款案例,从一个侧面反映执行贷款新规取得的良好效果。

  案例介绍:2009年,A公司向农业银行山西省分行某支行申请贷款用于建设年产18万吨合成氨、30万吨尿素项目。该项目属于鼓励投资领域,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总投资9.68亿元。2009年12月23日,双方签订贷款合同,金额5亿元,期限6年(含宽限期2.5年)。2009年12月至2010年5月,累计支付金额2.8亿元,其中采用贷款人受托支付2.09亿元,借款人自主支付7100万元。

  案例分析:

  一、主要做法

  “三个办法一个指引”出台后,该行结合辖内实际,建立相应制度,改进贷款流程,完善合同格式,确保了有关工作与辖区实际的对接。

  贷款合同中明确约定,单笔金额超过项目总投资5%或超过500万元人民币的贷款资金支付,应采用贷款人受托支付方式。贷款人受托支付方式由客户经理进行支付前审核,审核同意后交放款审核岗审核,放款审核岗审核后在委托支付通知单上签字确认,通知经办机构将贷款资金通过借款人账户支付给借款人交易对手。对于不需采用贷款人受托支付方式的支付款项,在采用贷款人自主支付方式时,明确要求贷款人提供贷款资金使用计划等资料,经放款审核岗审核同意后发放贷款。

  该机构在与客户充分沟通、协商的基础上根据购销合同、厂房及车间区域建设项目的进展情况发放贷款。截至2010年5月,累计支付资金10次。其中,2009年12月支付贷款7000万元,2010年1—5月分9次支付贷款2.1亿元。通过分步骤按工程进度支付信贷资金,有效降低了贷款挪用风险,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了财务成本。

  二、取得成效

  有关措施取得良好成效,实现了银行和企业的“双赢”。

  一是借款人树立了“贷款获批也不能随意用款”的理念,增强了信守合同观念,主动配合银行强化信贷管理。

  二是确保企业可以按实际使用资金支付贷款利息,降低了企业财务成本,根据测算,截至2010年4月末,该企业支付贷款利息开支为400万元,比传统一次支付的形式节省资金600万元。

  三是确保贷款用于约定的用途,有效降低贷款资金被挤占和被挪用等风险。

  四是从客户申请、银行受理、调查、审查、审议和审批、合同签订、贷款发放与支付、贷后管理等实行全流程管理,银行信贷管理水平整体得以提高。(刘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