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07月06日 星期二 国内统一刊号:CN51—0098     中国•企业家日报

名牌保卫战(下)

来源:企业家日报 作者:

  □ 赵晏彪  

  法院开庭那天,汪海慷慨陈词:“双星鞋在1987年就已经打入了美国市场,为什么当时你们不起诉?现在兴师动众地开始打压双星,那是因为双星在美国市场的销售量已占整个出口鞋的80%以上,每15个美国人当中就有一人穿双星鞋,并且在品牌调查中,双星成为了美国大学生的首选品牌。”

  康姆斯公司之所以这样对待双星,是因为DUBLE STAR这个牌子已经压倒了他们的“全星”和“一颗星”,所以便利用不正当手段阻挠双星在美国注册,而且两次向美国商标专利局要求拖延双星商标公告期,结果美国商标专利局采取了保护本国企业的立场,将30天的公告期延长为120天。

  但是,康姆斯公司的阻击,并没有影响双星商标的注册。汪海的一身正气和双星品牌在世界上的影响,使美国商标局于1995年7月11日发布公告,准予双星商标在美国拥有商标注册权。双星不但打赢了这场官司,并且赢得扬眉吐气。

  从这桩官司中可以看出,中国人要创立一个世界名牌,环境有多么复杂,背景又是多么恐怖,来自竞争对手的敌视和挤压残酷得令人难以置信。

  这是美国,在欧洲,由于双星产品不断走俏,市场占有率越来越高,特别是在波兰的市场,高档鞋直接进入,在那里形成了一个庞大的消费群。当汪海决定在欧洲各国注册商标时,波兰、荷兰和西班牙已经先抢注了双星商标。对此汪海采用了两种策略,对相类似的先进行谈判,搁置争议,共同开发;对那些不仅名字一样,而且标识、颜色、图案与双星一模一样的,就到法院告他非法仿冒、侵权。

  汪海不仅在长期的市场经营中懂得了各国的游戏规则,知道了如何保护知识产权,还通晓在商品注册上的国际条约。根据商标申请在先的原则,不允许盗窃他人已经使用并且已经建立信誉的商标作为自己的商标申请注册。所以汪海在深入商标大战的狼窝虎穴中,总能做到胜券在握。

  从另一个角度来看,外国人异常看重品牌的价值,在商标的争夺中表现得如狼似虎。也正因为这一点,让我们看出双星品牌是何等的耀眼。汪海一路走来,不仅是创品牌,还要保护品牌,以使这块中国人的世界名牌不受侵犯和被打垮。

  (下期刊登“‘核武器’的威力(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