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记者 李国政
黑龙江省双鸭山市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结合市情,创造性地提出了“煤矿为主、非煤并重、群防群治”的安全生产工作原则,全市安全生产状况总体稳定并趋向好转,安全生产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双鸭山市是一座以煤炭为主的资源型城市,煤矿安全是该市安全生产工作的重中之重。三年来,该市持续进行“两个攻坚战”,共取缔、关闭非法生产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煤矿108处;认真贯彻落实煤矿瓦斯防范“12”字方针和“七项措施”,对瓦斯矿井进行逐矿、逐工作面制定防范措施;全市煤矿共查处安全隐患19730条,重大隐患整改送达24份,整改率达99%;大力推行现代化、机械化和标准化建设,初步实现了煤炭产业集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发展。
全市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机械制造等行业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也全面起步。全市已在78家加油站(点)、运油槽车加装HAN阻隔防爆材料;在大型货运、客运车辆和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安装了GPS定位系统或行车记录仪。全市交通系统全面开展了清理营运车辆挂靠工作,在104个非煤矿山地下开采系统建立和完善了机械通风系统,在露天矿实施了中深孔爆破技术。
该市以预防事故为工作重点,依靠和发动群众,打响了安全生产人民战争,群防群治工作步入了法制化轨道。该市制定实施了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和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制度,市政府拨出100万元奖励专项资金,用于奖励举报人;一年来,受理群众举报96起,查实58起,兑现奖励8.9万元。
按照“煤矿为主、非煤并重、群防群治”的原则开展安全生产工作,双鸭山市连续三年全面完成了省政府下达的安全生产控制考核指标。2007年全市各类生产安全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33.4%、17.4%,死亡人数占省政府下达指标的67.8%。2008 年全市各类生产安全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同比减少19起、5人,分别下降8.02%、8.77%,占省政府下达控制指标总数的91.23%;全市杜绝重特大事故;煤矿杜绝较大事故,煤矿百万吨死亡率为1.2,该市是全省4个重点产煤市中唯一杜绝煤矿较大事故的城市。2009年全市各类生产安全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同比减少77起、12人,分别下降38.5%、29.27%,占省政府下达控制指标总数的53.7%;全市杜绝重特大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