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古到今,房子一直是个社会热点话题。
研究古代房地产多年的著名专栏作家李开周告诉记者,古代不仅有房奴,也有蜗居。
北宋初年有个大学士叫陶毂,他亲眼见过老百姓的住房是多么紧张。“四邻局塞,半空架板,叠垛箱笼,分寝儿女。”就是说房子太小,就在房子天花板和地板的中间加一层,隔成小复式。卧室太小,放不下床,就把箱子柜子什么的拼起来,让孩子们睡。这种一家三代挤一个小房子的居住生活,跟电视剧《蜗居》里出现的场景差不多。
古代公务员全都是无房户
说起中国古代的住房制度,最有趣的,当数官员的住房问题。
秦汉至魏晋南北朝时期,一般朝廷官员根本不敢奢望有自己的房子。秦朝官员的工资,实行“秩石制”,直接发粮食当工资。官员职位越大,也仅仅意味着,他能领到更多的粮食,并没有其他特权。从西晋开始,为优待官员,才正式按照官品占田。
然而,皇上给的地,和官员任职的地方常常不一致;而且按照唐朝末年之前的规矩,一旦官员退休,在职时的俸禄一律停发,这地也得还给皇帝。
为了省却许多麻烦,更是为了办公的需要,许多官员就直接把家安在了条件相对优越的衙署里——或者叫机关宿舍更合适。异地做官,则举家搬迁到新宿舍。如果不幸被淘汰出官场,那就想办法另谋生路或者回老家过日子。
唐末以后,退休的官员有幸能领到一半的俸禄,但退休后的住房问题,政府还是不管。南宋还规定凡各级地方政府官员休官后,三年内不许在任职地居住,倘在当地有亲属,或置有财产,三年以后也不许居住,违反者处一年徒刑。
古代开发商囤地要挨板子
李开周说,现在房地产市场上所有的现象在古代也有,根据考古实物和历史文献证明,中国在西周时就出现了土地交易。中国的职业开发商直到民国才出现,因为古代政府一般不允许商人购置大量土地。
以唐朝为例。唐玄宗在位时,政府给老百姓划拨宅基地,划拨的宅基地大小取决于家庭等级和家庭人口。平民家庭买地,每三口人,最多只能买一亩宅基;如果是贱民家庭买地,每五口人,才能买一亩宅基。再有钱的商人也是贱民,贱民老板去买地,即使是上百口人的大家庭,最多也只能购买20亩地。而如果超标大量买地会怎么样呢?
唐朝法律规定:“诸占田过限者,一亩笞十。”意思是买地超过指标的,得挨板子,每超出一亩指标,挨10大板。
古代拆违工作挺人性化
古代的拆迁怎么解决呢?后唐明宗时期,颁布了一道诏令,京城闲置的空地,让老百姓公开竞标购买,谁出的价格高就卖给谁,然后他就可以合法地盖房子了。
至于百姓已经盖好的“违建”,该拆还是该留,政府也给出了标准。“诸坊巷道两边,当须通得车牛,如有小街巷,亦须通得车马来往,此外并不得辄有侵占。”对于一些虽然合法,但按照新规定又算是占用了公共用地的民居,政府实行人性化的拆迁安置,“委河南府估价收买”。拿着卖房子的钱,市民可以另行购买土地和房屋。
如此政策,政府虽然要为一部分人的拆迁安置掏钱,但是通过出让闲置土地,获得的收益远大于损失。而且,百姓原本不合法的违章建筑,通过有效的行政手段,也就“合法”了。这种怀柔政策,不失为解决百姓住房问题的良策。
(摘自《武汉晨报》张汉/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