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春以来,江西广昌县烟草专卖局(分公司)进一步把规范合同管理,严格合同签订,采取强有力措施,加大内部监管力度,把好烟叶种植收购各个环节,力戒“过热”,严格控制生产规模。
一是把好生产收购计划环节。坚决按照市公司下达的生产、收购计划狠抓落实。要求各烟站在烟农申请的基础上严格落实种植面积、收购量并向市公司申报,市公司根据烟站申报情况下达生产收购计划。
二是把好签订产购合同环节。本着“不发展新烟农,不扩大种植规模”的原则,烟农种烟必须先申请并做出投入、技术等方面的承诺,由村干部和驻村烟技员审核同意,签订合同后才能种烟。烟农签订产购合同时必须使用真实姓名,保证与售烟时出示的身份证的姓名一致。正式合同签订后,以烟站为单位,分村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三是把好烟用物资供应环节。各烟站必须建立烟用物资账目表,每个供应环节要做到手续健全,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面积,按标准供应肥料、地膜、烟苗等物资,并进行上墙公示,杜绝超合同、无合同供应。
四是把好面积落实环节。移栽结束后,驻村烟技员要逐户、逐地清点种植株树,计算面积,在每一块烟田立上标牌,并登记入册,由烟技员、村干部签字,烟站统一汇总,经站长签字上报县局(分公司),县局专卖内管人员则下到各烟站进行抽查核实,经县局领导签字后再上报市公司。
五是把好收购环节。在烟叶收购时严格按照产购合同上的面积、产量、收购数量和上中等烟比例进行预检和收购,无合同、计划外、合同外烟叶不予收购。严控烟叶销售数量,达到年度收购和调出烟叶等级、数量与计划基本相符的要求。
六是把好兑付补贴环节。烟叶收购结束后,严格按合同兑付烟叶生产中的有关补贴,对超合同、无合同的烟叶不兑付任何补贴。(荣 强)